明朝的风格
㈠ 明朝服饰有哪些特点
明朝服饰属于汉服体系,在推翻元代蒙古人统治之后,明朝恢复汉族的传统,明太祖朱元璋根据汉族的传统,”上承周汉,下取唐宋“,重新制定了服饰制度。明代许多男子流行的发式都是明太祖首创的。比如“网巾”,有象征国家法令齐全的意思,“四平方巾”象征国家太平,还有”六合一统帽“即“瓜皮帽”,(入清剃发后,为适应新发型,”瓜皮帽变矮,清式"瓜皮帽"后来几乎被西方人当作中国典型的帽子)。服饰发展到明代,最突出的特点是以前襟的纽扣(多为金属质或玉质子母扣)作为主要系结物之一,但仍以系带隐扣为主,但是纽扣并非始于明代,从宋朝的褙子胸前部分曾经见到过一颗纽扣的形式。
服饰发展到明代,最突出的特点是以前襟的纽扣代替了几千年来的带结。但是纽扣并非始于明代,从元代的辫线袄子腰围部分曾经见到过钉纽扣的形式。纽扣的使用也是一种变革,体现着时代的进步。
明装与唐装相比,在于衣裙比例的明显倒置,由上衣短下裳长,逐渐拉长上装,缩短露裙的长度。衣领也从宋代的对领蜕变成以圆领为主。
明代女装上衣是三领窄袖,身长三尺有余,露裙二、三寸,即所谓“花冠裙袄,大袖圆领”。当时扬州流行一种新式样:女衫长二尺八寸,袖子宽一尺二寸,外护袖镶锦绣,冬季镶貂狐皮。
裙装在明代初年用色偏向浅淡;崇祯时期提倡白色裙。裙边有一、二寸绣边。明初裙宽为六幅,明末时发展为八幅、十幅。裙褶十分盛行,有细密褶纹,也有大褶纹。褶纹装饰十分讲究。
有一种名为彩条裙,每条选用一种颜色缎,每条色缎上绣出花鸟纹饰,带边镶以金线可成为独立的条带,将数条这样的各种彩条拼合在腰带上,就成为彩条飘舞的裙子,因此取名“凤尾裙”。有的还将整块缎料用手工做成细褶纹,取名“百褶裙”。一种二十四褶裙取名“玉裙”。
明代还有一种特殊式样的帔子,由于其形美如彩霞,故得名“霞帔”。这种帔子出现在南北朝时期,隋唐时期得此名。到宋代将它列入礼服行列之中。
明代服用此式较为普遍,它的形状宛如一条长长的彩色挂带,每条霞帔宽三寸二分,长五尺七寸,服用时绕过脖颈,披挂在胸前,由于下端垂有金或玉石的坠子,因此越发显得挺拔高贵。
㈡ 明朝文化的主要特点
明清时期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得到巩固和发展的重要时期。
明朝:重视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管治
明朝虽是汉族政权,但政府却十分重视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管理和统治。
在南方的少数民族地区,先是实行元代以来的土司制度,对归顺的各少数民族首领授予世袭官职,由他们自行管理所辖地方。后来又实行「改土归流」,把土司辖区纳入中央政府的直接统治范围,这有利於国家统一的发展。
明朝:中华各族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统一
在北方、东北和西北地区,明政府主要设置军事机构镇守,例如设置都司和卫所,以巩固国家的安定和统一。
另外,明政府也鼓励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在经济文化上的往来,如移民屯垦、贸易互市、兴建学校、推行儒学等等举措,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明朝政府的这些措施,使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与中央王朝的关系日益密切,从而实现了中央王朝与边疆地区真正意义上的统一。
清朝:中华民族共同体更进一步稳固发展
由满族建立的清朝是中国历史上继元朝之后,又一个由少数民族建立的统一王朝。由於满族统治者采取了许多重大措施稳定边疆,并对汉文化和各少数民族文化采取了更为宽容、开放的态度和政策,使民族关系、民族融合得到更进一步的发展,从而加强了各民族的相互认同感。
清朝:体现强大的民族凝聚力
清朝前期以强盛国力所奠定和巩固的中国疆域,促进了民族凝聚力的不断增加,在晚清时期受到外国侵略时,中国各地区民族皆为了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而对列强作出抗争,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强大凝聚力。
清代的民族政策与以前历代相比有那些独特的地方?
从顺治帝起,清朝统治者吸取了元朝灭亡的教训,首先肯定了汉族文化的先进,采取了向汉族人学习,学习他们的习俗、文化,重用汉族大臣,开科考,修孔庙,拜孔子等一系列行为。这些行为在顺治帝之时,几乎遭到满朝文武的反对,连顺治帝的亲生母亲都不支持他。这或许是顺治帝抑郁而终的原因。
但事实证明顺治帝的作为是对的,康熙不仅继承了顺治的政策,还亲下江南,拜明孝陵,以安汉族人的心。从那时起,一品大员,如上书房大臣等,一改无汉臣的历史,重用汉臣。如张廷玉,历三朝,居首辅四十余年。这些做法是空前绝后的。
理藩院
清代管理蒙、回、藏等少数民族事务的中央机构。清以前历代封建王朝对于少数民族事务的管理,只设官员兼管,不设专署。清于崇德元年(1636)设蒙古衙门,由承政、参政主管;三年六月,改称理藩院,属礼部。顺治元年(1644),改置尚书、侍郎;十八年,定官制同六部,理藩院尚书亦入议政之列。设录勋、宾客、柔远、理刑四司。雍正时定以王、公、大学士兼理院事。乾隆改设旗籍、王会、典属、柔远、徕远、理刑六司。咸丰十年十二月(1861年1月)成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以前,兼办对俄外交事务。光绪三十三年(1907)九月,改为理藩部,清亡遂废。
理藩院初掌蒙古事,随着清廷全国政权的建立,更为总管蒙古、西藏、新疆等各少数民族地区事务的中央机构。清统治者通过理藩院实施对各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加强与他们的联系。康熙二十六年(1697),修定《理藩院则例》,用法规固定了对少数民族地区统治的各项措施。以后,乾隆、嘉庆、道光、光绪年间又四次校修。
理藩院六司分掌爵禄、朝贡、定界、官制、兵刑、户口、耕牧、赋税、驿站、贸易、宗教等政令。另有司务厅、银库、饭银处、当月处、督催所及满、汉、蒙、俸四档房掌衙署日常事务。理藩院所辖,先后尚有内馆、外馆、蒙古学、唐古特学、托忒学、俄罗斯学、木兰围场、喇嘛印务处、则例馆等机构。此外还派司员、笔帖式等常驻少数民族地方,处理特定事务,定期轮换。
理藩院的历史作用
首先,理藩院执行了清代比较成功的统治西、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政策。清朝是我国少数民族——满族建立起来的封建王朝。鉴于明末对周边地区无力顾及的历史教训,清朝统治者,特别是清前期的封建帝王对边疆少数民族的统治极为重视。他们把西、北边疆少数民族居住的广大地区看成是统治中原的“屏藩”,认为“摇惑我外藩”,就是“坏我屏垣”,就会使“疆圉”“不靖”,而“边境一日不宁,内地之民一日不得休息”,这势必要危及到全国统治的稳定性。正是基本这种认识,康熙帝在位61年总结了大量的统治西、北边疆地区少数民族的经验。他认为,统治西、北边疆地区的宗旨在于“治之得其道”。他特别指出要加强这些地区的少数民族对中央政权的向心力。针对这些地区少数民族的贡物他曾议论:“贡物何足珍贵,正鉴其诚敬之心耳”。为了表示对统治西、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重视,康熙还把“柔远能迩”当做“敬天法祖”的实际内容写入遗诏中,令后代子孙永志不忘。雍正帝即位后,亲自为理藩院书写匾额:“宣化遐方”,并在统治西、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政策中提出要“从俗从宜,各安其习”。乾隆皇帝当政时期,尽管他认为“驾驭外藩之道,示之以谦则愈骄,怵之以威则自畏”,从而采用了“宽猛互济”、“恩威并用”的方针,但同时也仍然主张“从俗从宜”、“不易其习”。总之,清代前期统治西、北边疆地区,实际上是采用了“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的方针。
其次,理藩院促进了清代前期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在17世纪中叶,理藩院的活动保证了清朝的顺利入关,对清朝统一全国起了促进作用。由于明朝腐败导致的中央政权力量削弱,我国17世纪中叶陷于分裂状态,这种分裂在当时并不是一种值得称颂的现象。一方面,因为这种分裂战争连绵不断,人民流离失所,社会经济遭到破坏。另一方面,当时西方资本主义势力已经东来,沙俄也时刻窥伺我国北部的大好河山。如果分裂形势继续下去,就可能给这些侵略势力以可乘之机。所以,尽快恢复统一,不仅有利于国内各民族人民的休养生息,符合全中国人民根本利益要求,而且对于抵抗西方殖民主义势力和沙俄侵略势力也有着重要意义。历史证明,统一的历史使命由清朝承担了。清朝所以能承担这一重任,除了别的因素外,漠南蒙古已经成为它的可靠后方和重要的借助力量是重要原因之一,而这与理藩院有密切关系。理藩院设立后四个月,其官员就往察哈尔、喀尔喀、科尔沁诸部“稽户口,编牛录,谳庶狱,禁奸宄”。仅一个月就编成了牛录,造好了甲士清册。这既稳定了漠南蒙古的社会秩序,也为清朝提供了兵源。理藩院设立后八年,清朝入关,漠南蒙古诸部纷纷率师相从。同时,在清朝入关之际,理藩院及时地把清军入关和进占北京情况通知漠南蒙古各部,使他们时刻有所准备。虽然,清军入关后在统一过程中使用了残酷的暴力,对社会经济发展一度造成影响,但是,清朝统一全国的历史意义是无论如何不能抹煞的。
清朝是我国封建社会多民族统一国家得到空前发展和巩固的时期。有清一代,维护国家统一的力量与形形色色的分裂势力曾进行长期斗争。在这些斗争中,理藩院充分发挥了维护统一的作用。有些前已述及。又如,康熙二十五年(1686)三月,当喀尔喀蒙古土谢图、札萨克图两汗发生冲突后,理藩院尚书阿喇尼亲往喀尔喀七旗莅盟,竭力促使他们“尽释旧怨”而“交相揖睦,共享升平”。这年八月,阿喇尼又召集喀尔喀两翼汗传达康熙圣谕,令其“同归于好”。当噶尔丹发动内乱、喀尔喀蒙古各部率众南奔时,理藩院立即将情况上奏康熙帝,并负责安排喀尔喀蒙古各部生计。正是在理藩院组织安排下,通过多伦会盟,我国北部边疆很快出现了安定局面。康熙皇帝说:“昔秦兴土石之工,修筑长城。我朝施恩于喀尔喀,使之防备朔方,较长城更为坚固。应当说,这种北部边疆的坚固状况与理藩院的作用是分不开的,这又为彻底粉碎噶尔丹内乱、抵御沙俄的扩张侵略准备了条件。
理藩院除在政治军事方面促进了清代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发展巩固外,还程度不同地促进了西、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与中原内地的经济交流,促进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多伦会盟之后,理藩院派遣官员去山西等地准备耒耜,帮助喀尔喀蒙古于膏腴之地种植农作物。理藩院还按照清代帝王的意志,协助组织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建立“常平仓”,贮积粮谷,以备赈济,“其收放实数”,“每年秋后造具印册报院”。仅漠南蒙古哲里木、昭乌达、卓索图3盟26旗就额存谷246100多石。雍正十二年(1734)二月,吴喇特镇国公达尔玛机里弟属下游牧地方,因风雪之灾,人畜伤损。理藩院派遣官员按户赈济,共计大小15385口,6个月时间用米7240.1石。在救灾过程中,理藩院官员因地制宜,在有河流的地方帮助蒙古人民造船、结网、捕鱼。此外,理藩院管理的驿站把西、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内地联成一体,这对西、北地区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对清朝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巩固,多少起了一定作用。
我们在评价清代理藩院、基本肯定它的历史作用时,应当说明,理藩院终究是清朝阶级统治和压迫的工具。它维护的是少数民族王公贵族的利益,维护他们对各族劳动人民的剥削。西、北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劳动人民受“厚敛重徭”的剥削,被“纳之于阽危之域”,生活极为贫苦,遇有灾荒,清朝经理藩院虽有赈济,但由于上层王公们“苟且塞责”,广大劳动人民“并不得实惠”。统治阶级需要的“纳赋”、“贡徭”像两根绳索,把少数民族劳动人民紧紧捆绑住,使他们难以逃脱“重赋苛役”的苦海。因此,西、北边疆少数民族劳动人民“迫于饥寒,以致离散”的现象到处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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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对少数民族的杀戮以及满族是明朝人的证据
很多人的对于清朝的残暴不满,指责清朝杀戮太过。可是纵贯所有封建王朝,那有不沾血腥的呢?
洪武五年征三十六洞散毛。景泰六年,征湖广苗蒙能,围攻龙里,怀化、铜鼓诸地,天顺五年,大军深入苗疆,攻破几百余寨 ,焚毁三千家,斩首三千三百余人。天顺三年(公元1459年)黔中苗族于把珠等起义失败后,有四千四百九十人被杀,五千五百个妇女被俘往他乡,万历年间明朝用兵平定播州土司扬应龙之乱时,许多苗族、仡佬族横遭屠杀,被迫逃走,战后幸存者仅“十之二”。为了“开边”,明王朝在黔东和贵阳、安顺等地大量安屯设堡,强使许多苗族人民迁居。(《邱北县志》第二册)
贵州军务右副都御史白圭的折子,左一个“斩首一万”,右一个“斩首3000”很是洋洋得意啊。
据《凤凰厅志》和《泸溪县志》载:苗区人口“大经草剃,存不满百”,“几经绝种”。“经过挞伐征剿,村寨十室九空,人迹灭绝”
明辽东总兵李成梁军在图伦城主尼堪外兰的引导下,攻克了阿台的古埒城,屠城。还把人家努尔哈赤的祖父觉常刚和父亲塔石误杀了。
再说满人本来就是明朝子民,怎么能用日本来比拟?
明成祖永乐年间,东海女真部分南移,同建州女真经常发生战争.建州女真被迫向南向西迁移.
宣德时期,童猛哥帖木儿为东海女真杀害.其弟凡察,其子童仓,董山率部西迁,经佟家江(今浑江),进入赫图阿拉(今辽宁新宾县),于呼兰哈达山(又叫烟筒山)下,浑河支流苏子河畔,筑城定居下来.
正统时期,明政府为了笼络建州女真,任命阿哈出的孙子李满柱为建州卫指挥使,凡察为建州右卫指挥使,董山为建州左卫指挥使."建州三卫"之称由此而来.建州三卫是明政府设立的地方机构,既管军事,又理民政,"抚绥属部","看守地方".长官由中央政府委任,可以世袭,要服从中央政府的命令,承担各种义务."有所征调,闻使即从,无敢违期"①.正如清太宗皇太极所云:"我祖宗与明朝看边,忠顺有年."这生动地反映了明朝中央政府和地方卫所的亲密关系。
① 《左传》卷二十二,昭公九年.
① 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卷二十四
明初,太祖朱元璋颇重视对东北边陲少数民族的治理.洪武三年(1370年),在辽东设立了定辽卫都卫.八年(1375年),改定辽卫都卫为辽东都指挥使司,管理辽东25卫,138所,二州一盟.
永乐七年(1409年),在黑龙江特林地区设置了奴尔干都司,所辖的著名卫所有建州卫,海西卫,兀者卫,囊哈儿卫等.成祖朱棣派遣宦官亦失哈到奴尔儿干都司进行慰问与巡视,增进了边区民族与明中央政府之间的联系.
永乐十八年(1420年),明朝迁都北京后,加强了对东北地区的经营.从洪武到正统年间,先后在东起库页
岛,西至斡难河,北自乌第河,南濒日本海等广阔地区,建置了184卫.这对东北边疆的开发建设,以及边区与中原的经济文化交流,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对东北女真等民族,明政府采取了招抚,羁縻与分而治之的政策.政治上,明政府委任部落酋长,首领充当卫所长官,申明职守,给予敕书,又称玺书."官其酋长为都督,都指挥,指挥,千百户,镇抚等职,给与印信,俾仍旧俗,各统其属"①.各卫所要对明政府履行各项义务."时以朝贡",卫所官员要定期进京述职,奏报地方治乱.建州,海西女真每年冬季从开原入京朝贡,贡品主要有人参,貂皮,海东青,马匹,珍珠等地方名贵土特产.
㈢ 明朝政治制度的特点有哪些
明朝政治制度的特点有:
1、明太祖废丞相制度,以六局部理天下政务,中国的宰相制度今后被废弃。内阁拥有“票拟”之权。这就使它对天子权利的限定,超越了过来的宰相,由于票拟是下达天子诏令的正常途径,以是明代内阁限定天子滥动手诏、中旨的妥协,愈加制度化,和内阁相共同,另有六科给事中也在制度上间接起着限定皇权的作用。
2、地方六部而且间接向天子担任,对上面上的奏折有票拟权(对事情处置提来由理意见),并有对天子旨意的封驳权(即可以对天子下达的下令予以支持,而且可以不予实行)。
3、权益变革:从永乐年间只是对政策提来由理意见而且没有其他的权益,到明朝前期成为另一种丞相制度的代称,而且偶然权益可以高出于天子之上。是权益一步步变大。
(3)明朝的风格扩展阅读:
影响
明朝的政治制度使得明朝精英阶层空前膨胀和精英阶层确立了独立性,无论是经济上的独立性还是思想上的独立性都在不断加强,单个精英或精英团体与君主或皇帝的利益,与帝国的利益越来越难协调一致;而君主的权威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在逐渐下降。
因此,出现了明朝皇帝越来越难以控制文官集团,越来越难以随心所欲。维护君主,打击精英,反历史潮流而动,严重破坏生产力,破坏经济和社会的健康稳定成为历史必然。
㈣ 明朝诗歌的风格特点是什么
明朝诗歌的风格特点:
1、创作流派多
形成的诗歌创作流派较多。除了具有重大影响的全国性流派前七子、后七子、公安派、竟陵派之外,历朝还有许多地域性的小流派。这种现象显然与明代文士喜结诗社的风气有关。
2、明代诗提出诗歌理论主张
面对正统诗文的衰微,明代诗人提出了不少诗歌创作方面的理论主张。比如,高启认为要“兼师众长”;李东阳认为要分辨诗体的声调音节;前后七子主张要学习汉魏盛唐,提倡复古;公安派则主张要“独抒性灵”等。这些看法均有一定道理,涉及诗歌创作如何学习前人、如何掌握诗体特点、如何表现诗人主体感情等问题。但是,他们中大多数人提出的理论主张却有如下共同弱点:一是将其认识到的部分真理强调过分,缺乏应有的辩证态度;二是不能正确总结汉魏盛唐以至宋元以来诗歌发展的经验与教训;三是没有找到提高诗歌创作水平的关键因素,即应到现实生活中寻求诗情。所以,这些理论主张都未能挽救正统诗文的衰微,反而将诗歌创作引向更深的危机。
3、明代诗广度和深度
明代诗歌在反映现实生活的广度和深度方面,既不如唐诗,又逊于宋诗。这里固然有八股取士,使“明代功名富贵在时文,全段精神,俱在时文用尽,诗其暮气为之”(吴乔《答万季墅诗问》)等原因,但更重要的是诗人创作指导思想上存在偏颇。前后七子的模拟成风,公安派的诗意浅露,竟陵派的诗境狭小,都是诗人不能深刻认识生活的重要性而结出的苦果。
明代诗:
在将近300年的明代历史上,诗歌总的来说是相当繁荣的,无论诗人或诗作的数量,都超过前代。但是明代诗歌发展的道路是很曲折的,呈现复杂的状况。
明代诗歌的演变和发展,大致可分为六个时期。1、为明初洪武、建文年间。2、为永乐至天顺年间。3、为成化至正德年间。4、为嘉靖、隆庆年间。5、为万历、天启年间。6、为崇祯及南明诸王年间。
明朝(1368年―1644年):
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由汉族建立的大一统王朝,共传十六帝,享国276年。
诗歌:
用高度凝练的语言,形象表达作者丰富情感,集中反映社会生活并具有一定节奏和韵律的文学体裁。
诗歌是一种抒情言志的文学体裁。只有一种用言语表达的艺术就是诗歌。
㈤ 明朝画画的风格
在中国绘画史上,明代画风迭变,画派繁兴。在绘画的门类、题材方面,传统的人物画、山水画、花鸟画盛行,文人墨戏画的梅、兰、竹及杂画等也相当发达。在艺术流派方面,涌现出众多以地区为中心、或以风格相区别的绘画派系。在画法方面,水墨山水和写意花鸟勃兴,成就显著,人物画也出现了变形人物、墨骨敷彩肖像等独特的新面貌。另外明代绘画的发展大致可分为早期、中期、晚期3个阶段。
㈥ 明代服饰有哪些特点
明代的男装大多沿袭宋元风格。平民常穿窄袖杂色盘领衣,头戴六片拼缝的疙瘩帽。一般文人服为禹衫,头戴瓦式布巾。仕官贵族服饰仍以宽衣大袖为主。衙门皂隶杂役,戴漆布冠,冠上插孔雀翎,身穿青色布衣,下截打密褶,腰间还束有红布织带。地位更低的捕快,则头戴小帽,身穿青衣,外罩红布背甲,腰系青丝织带。至于市井富民,虽穿纱䌷绫罗,但颜色只有青、黑二色,只在领上用白绫或白绢护之,以示与仆隶有别。妇女的服装主要有窄袖短衫、比甲、长裙、袄、背子及霞帔等。贵族妇女戴饰满金银珠翠的高冠,上着大袖衫,对襟合领衫,长至膝下;下着长裙,一般绣有缠枝花纹。普通妇女的礼服按规定只能穿紫色粗布,不许用金绣;袍衫只能用紫、绿、桃红等浅色,不许用大红、鸦青及黄色。至于鞋履,官员穿朝鞋或靴儒士生员多穿黑色双脸鞋;士庶百姓以穿鞋者为多,尤其是江南地区,春夏秋三季多穿蒲鞋。北方地区寒冷,一般多穿牛皮直缝靴。妇女大多缠足,鞋子弯曲尖小,俗渭“弓鞋”。
㈦ 明朝的审美风格
明朝是儒学最严重的时候。女子 三从四德,开始裹脚
㈧ 明朝统治特点
加强中央集权。
1.明朝是我国封建社会中央集权制度空前强化的时期。明太祖通过废除行中书省,设立直属中央的三司,废除丞相,撤销中书省,由六部分理朝政,大大提高皇权,奠定了明朝君主专制集权政治体制的基本格局。这些措施具有不同于前代的明显特点,其作用一方面巩固了明王朝的统治,创造了比较安定的政治局面,另一方面也给明朝的统治埋下了危机。
2.设置特务机构,即锦衣卫,又叫东厂!
3.颁布《大明律》,提出“重其重罪,轻其轻罪”。律法中又一历史性突破是首次设置了经济立法,使经济类犯罪有法可依!
4.八股取士是此时教育的模式。这是明代科举考试的重大变化,是君权加强在思想文化方面的体现。明朝规定,科举专取“四书”“五经”命题,并以宋儒朱熹的《四书集注》为依据,不能随意发表自己的见解,所谓“代圣贤立言”。行文格式有严格规定,文章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组成,体用排偶,谓之八股文。这种高压专制、严格控制的奴化训练对中国的思想文化、科学技术的发展造成严重阻碍,但又是考试向标准化的重要发展。八股取士的目的是要拿思想上的统一来维护政治上的统一!
㈨ 中国明代家具的风格特点
明代家具有广、狭二义。广义的明式家具,着重一个“式”字,不管制作于明代或明以后何时,也不论贵重材质和一般材质,只要具有明代家具风格,皆称之“明式家具”。狭义则指明代至清代前期材美工良,造型优美的家具。我们要介绍的是后者。
含义
明代社会稳定,农业和手工业发达,工匠获得更多的自由,尤其是明中后期,商品丰富,流通渠道广泛,外贸开放,从而使大城市、城镇经济迅速兴起,尤以江南与南海地区最为显著。明清时期,此两地成为家具的重要产地,其实是和这些地区商品经济发达是有直接联系的。 明范濂《云间据目抄》中有这样一条:“细木家伙,如书桌禅椅之类,余少年曾不一见,民间止用银杏金漆方桌。自莫廷韩与顾、宋两家公子,用细木数件,亦从吴门购之。隆、万以来,虽奴隶快甲之家,皆用细器,而徽之小木匠,争列肆于郡治中,即嫁妆杂器,俱属之类。纨绔豪奢,又以椐木不足贵,凡床橱几桌,皆用花梨、瘿木,乌木、相思木与黄杨木,及其贵巧,动费万钱,亦俗之一靡也。尤可怪可,如皂快偶得居止,即整一小憩,以木板装铺,庭蓄瓮鱼杂卉,内则细桌拂尘,号称书房,竟不知皂快所读何书也。”由此可窥得明代后期苏、松地区家具与民风之一斑。
明代是自汉唐以来,我国家具历史上的又一个兴盛期。随着当时经济的繁荣,城市的园林和住宅建设也兴旺起来,贵族、富商们新建成的府第,需要装备大量的家具,这就形成了对于家具的大量需求。明代的一批文化名人,热衷于家具工艺的研究和家具审美的探求,他们的参与对于明代家具风格的成熟,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郑和下西洋,从盛产高级木材的南洋诸国,运回了大量的花梨、紫檀等高档木料,这也为明代家具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明代家具的造型非常简洁明快,工艺制作和使用功能都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峰。这一时期的家具,品种、式样极为丰富,成套家具的概念已经形成。布置方法通常是对称式,如一桌两椅或四凳一组等等,在制作中大量使用质地坚硬、耐强度高的珍贵木材。家具制作的榫卯结构极为精密,构件断面小轮廓非常简练,装饰线脚做工细致,工艺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形成了明代家具朴实高雅、秀丽端庄、韵味浓郁、刚柔相济的独特风格。
明代家具的种类
明代家具按其功能,可以分为五大类:
一、 几案类:
包括桌案与几,是五大类中品种最多的一类。大概可分为:1、炕桌、炕几、炕案 2、香几 3、酒桌、朱桌 4、方桌 5、条桌案(条几、条桌、条案) 6、宽桌案(书桌、画案) 7、其它桌案(月牙桌、扇面桌、棋桌、琴桌、抽屉桌、供桌、供案)
二、 床榻类:
只有床身,上面没有任何装置的卧具称之为“榻”,有时亦称为“床”或“小床”;床上后背及左、右三面安围子的叫“罗汉床”;床上有立柱,柱间安围子,柱子承顶子的叫“架子床”。
三、 椅凳类:
椅凳类包括了不同种类的各式坐具。如:1、杌凳(无束腰杌凳、有束腰杌凳、四面平杌凳等)2、坐墩 3、交杌,俗称马扎,可以折叠,便于携带。4、长凳(条凳、二人凳、春凳)5、椅(靠背椅、扶手椅、圈椅、交椅等)6、宝座(只有宫廷、寺院才有,而非一般家庭用具)
四、 框架类:
此类家具,或以陈设器为主,或以储藏器为主,或一器兼用。可分为:1、架格。即以立木为足,取横板将空间分隔成多层的家具,有书架、物架、多宝格等。2、亮格框,即架框结合在一起的,常见形式是架格在上,框子在下,齐人高或稍高。3、圆角框。4、方角框。
五、 屏联类。
关于明代家具风格,著名家具研究专家王世襄先生在《明式家具的‘品’与‘病’》一文中,仿司空图《诗品》、黄钺《画品》及沈约“八病”说,将明代家具列成“十六品”和“八病”,现简述如下:
十六品:1、简练 2、淳朴 3、厚拙 4、凝重 5、雄伟 6、圆浑 7、沉穆 8、秾华 9、文绮 10、妍秀 11、劲挺 12、柔婉 13、空灵 14、玲珑 15、典雅 16、清新
八病:1、繁琐 2、赘复 3、臃肿 4、滞郁 5、纤巧 6、悖谬 7、失位 8、俚俗
明代家具的风格
对于明代家具风格特点的了解和掌握,是我们欣赏家具、鉴定家具时所必须具备的条件。明代家具的风格特点,细细分析有以下四点:
1.造型简练、以线为主
严格的比例关系是家具造型的基础。我们看以上图中的明代家具,其局部与局部的比例、装饰与整体形态的比例,都极为匀称而协调。如椅子、桌子等家具,其上部与下部,其腿子、枨子、靠背、搭脑之间,它们的高低、长短、粗细、宽窄,都令人感到无可挑剔地匀称、协调。并且与功能要求极相符合,没有多余的累赘,整体感觉就是线的组合。其各个部件的线条,均呈挺拔秀丽之势。刚柔相济,线条挺而不僵,柔而不弱,表现出简练、质朴、典雅、大方之美。
2.结构严谨、作工精细
明代家具的卯榫结构,极富有科学性。不用钉子少用胶,不受自然条件的潮湿或干燥的影响,制作上采用攒边等作法。在跨度较大的局部之间,镶以牙板、牙条、圈口、券口、矮老、霸王枨、罗锅枨、卡子花等等,既美观,又加强了牢固性。明代家具的结构设计,是科学和艺术的极好结合。时至今日,经过几百年的变迁,家具仍然牢固如初,可见明代家具的卯榫结构,有很高的科学性。
3.装饰适度、繁简相宜
明代家具的装饰手法,可以说是多种多样的,雕、镂、嵌、描,都为所用。装饰用材也很广泛,珐琅、螺甸、竹、牙、玉、石等等,样样不拒。但是,决不贪多堆砌,也不曲意雕琢,而是根据整体要求,作恰如其分的局部装饰。如椅子背板上,作小面积的透雕或镶嵌,在桌案的局部,施以矮老或卡子花等。虽然已经施以装饰,但是整体看,仍不失朴素与清秀的本色;可谓适宜得体、锦上添花。
4.木材坚硬、纹理优美
明代家具的木材纹理,自然优美,呈现出羽毛兽面等膝陇形象,令人有不尽的遐想。充分利用木材的纹理优势,发挥硬木材料本身的自然美,这是明代硬木家具的又一突出特点。明代硬木家具用材,多数为黄花梨、紫檀等。这些高级硬木,都具有色调和纹理的自然美。工匠们在制作时,除了精工细作而外,同时不加漆饰,不作大面积装饰,充分发挥、充分利用木材本身的色调、纹理的特长,形成为自己特有的审美趣味,形成为自己的独特风格。这是明代家具的又一特点。
明代家具的风格特点,概括起来,可用造型简练、结构严谨、装饰适度、纹理优美四句话予以总结。以上四句话,也可说四个特点,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联系、共同构成了明代家具的风格特征。当我们看一件家具,判断其是否是明代家具时,首先要抓住其整体感觉,然后逐项分析。只看一点是不够的,只具备一个特点也是不准确的。这四个特点互相联系,互为表里,可以说缺一不可。如果一件家具,具备前面三个特点,而不具备第四点,即可肯定他说,它不是明代家具。后世模仿上述四个特点制的家具,称为明式家具。
㈩ 明朝 绘画特点
在中国,绘画的真实性在12世纪宋朝时已发展到高峰,以后就开始转向形式主义的笔墨游戏,到15世纪的明朝末年,清朝初期时,画家已经开始向表现自我方向转化,八大山人、扬州八怪、任伯年、吴昌硕等都有很强的自我风格,而不再计较再现自然的真实性。
明初崇尚宋代画风的画家遍于宫廷、民间,明代中期文人画重新复兴于苏州,后期士大夫文人画更是向独抒性灵发展,以画为乐、以画为寄。
明代是中国书画艺术史上的一个重要阶段,出现了一些以地区为中心的名家和流派,如以戴进为代表的浙派,以沈周,文徵明为代表的吴门派,董其昌,赵左的松江派,华亭派,苏松派,蓝瑛的武林派等等。山水,花鸟成绩卓著,前期以仿宋院体为主,中晚期水墨文人画占据主流。明朝前期主要是三大体系:文人画,以王履,徐贲,王绂,夏永,谢缙,杜琼,姚绶等为代表。院体画,宫廷院画以王仲玉,周位,郭纯,边景昭,谢环,李在,商喜,倪端,周文靖,石锐,周全,刘俊,缪辅,殷偕,孙隆等为代表。浙派宗南宋院体,以戴进,夏芷等为代表。明朝中期主要以院体画家林良,吕纪。江夏派的吴伟。吴门画派的沈周,唐寅,文徵明等为代表。明朝后期有以董其昌为代表的华亭派,赵左的苏凇派,沈士充的云间派,程嘉燧,李流芳,卞文瑜,邵弥的吴门画派,篮瑛的武林派,项圣谟的嘉兴派。人物画有陈洪绶,写意花鸟的徐渭,周之冕,孙克弘。